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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绿苑小区“ 7 · 8 ”火灾情况通报

2022-07-15 22:45 来源:秀网 点击:

贵阳市南明区绿苑小区“ 7 · 8 ”火灾情况通报

2022 年 7 月 8 日凌晨 1 时左右,贵阳市南明区绿苑小区发生火灾。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发经过和救援情况

2022 年 7 月 8 日 1 时 09 分,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南明区绿苑小区悠然居 17A 栋 1 单元发生火灾。接警接报后,市消防救援支队立即调派消防救援力量前往救援,南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1 时 20 分,救援力量到达火灾现场,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及现场救援工作。1 时 41 分,火势被扑灭。

现场共救出 501 号住宅 5 名被困人员(2 名成年女性,3 名未成年男性)。120 救护车立即将 5 人就近送至沙冲南路省骨科医院急救,其中 3 名未成年男性抢救无效死亡;2 名成年女性经急救后转运至省骨科医院白云院区继续治疗,目前 2 人病情平稳,正在康复中。

二、火灾调查情况

经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排除人为纵火因素。7 月 13 日,经家属同意,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对死者进行尸检,结果显示三名死者均系一氧化碳中毒致死。7 月 14 日,贵阳市南明区消防救援大队结合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及尸检结果等相关证据,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该起火灾系悠然居 17A 栋 1 单元 401 号住宅客厅西墙南侧沙发背后墙插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

三、涉事人员处理情况

经过调查取证,401 号住宅陈某江(男)、张某(女)涉嫌失火罪。2022 年 7 月 10 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对涉事人员陈某江(男)依法刑事拘留,涉事人员张某(女)因患有严重疾病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南明区绿苑小区 "7 · 8" 火灾调查处置工作组

2022 年 7 月 14 日

来源 南明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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